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将采用“新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记?、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一、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二、医学综合考试
临床医师笔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临床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临床助理医师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2021年临床医师考试大纲暂未发布,请参考2020年:
一、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二、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2021年临床医师考试时间暂未发布,请参考2020年:
一、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临床类别:2020年7月10—23日。(由之前的2020年6月10—23日改为7月10—23日)
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二、医学综合考试
临床医师笔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加临床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窖Ю?、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1.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成人教育学历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六)其他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特别说明:1.临床医学专业能否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2018年部分考区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可能提前。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附: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
1.临床医学专业能否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2017年部分考区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有所提前,具体请查看: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截止日期汇总。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助理资格证书(不得装订内页)
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2021年临床医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发布,请参考2020年:
2020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9日至2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2月4日至17日。(各地区略有不同)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1月21日24时。
(2)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2月4日-2月17日。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延期开展,请查看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延期通知汇总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2020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入“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步骤2、参加报名前请先确认是否已注册,如果没有,请先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注意: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
步骤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项下相关内容。
步骤4、在“考试报名”项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
步骤5、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报名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书面报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如所报考的考区开通了网上缴费功能,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重要提示: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以下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请按照各地区公告。
一、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助理执业证书(不得装订内页)
(二)助理资格证书(不得装订内页)
(三)毕业证书
(四)报名表
(五)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七)身份证复印件
二、直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
(二)报名表
(三)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2019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三、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学生证
(二)第一学历证书
(三)报名表
(四)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四、个体诊所从业人员临床助理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执业证书
(二)助理资格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执业证书
(五)毕业证书
(六)报名表
(七)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
(八)身份证复印件
(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注:同一诊所多个助理医师报考的,材料应集中申报。
五、归国留学生报考
(一)毕业证书
(二)报名表
(三)学校所在国医师考试机构出具的,该学校该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本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
(四)上学期间护照
(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2019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表多备一份,供考区审核系统录入使用,要求带照片、必须有考生签字、带公章。
(二)所有材料向左上角对齐装订。请勿将信息页(证书姓名、照片等页)装订在一起。要求使用长尾夹。
(三)报名表上自带由报名编号生成的条形码,考点不必另行打印。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报考需要提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位置。
(六)试用机构是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报考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需要提交在该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的《医师执业证》复印件(该医师注册年限需一年以上),助升执考生不需提交。
(七)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八)材料不齐的,复审时将被退回补充材料。
(九)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五年制大专、研究生,归国留学生,中专毕业证丢失等几类考生的材料请单独摆放。
(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均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试用机构是三级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各位准备参加临床医师综合笔试考试的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在考前两周,大家可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临床医师准考证打??!
注意:准考证是各位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大家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免错过考试!
临床医师综合笔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国家医学考试网
一般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两周左右!想获取更多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新鲜资讯,请大家持续关注中公医考网!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笔试准考证主要有两种方式到手,第一种为网上自行打印,第二种为在当地相关部门领取或邮寄。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嫉愀菘际曰够蜃橹纳柚霉婺?,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
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2021年临床医师考试内容及方式暂未发布具体公告,请参考2020年:
2020年的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设计方案主要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原第一站和第三站内容合并为第一站,第一站采取计算机出题,计算机作答,注意时间是40分钟,分值60分,占总分值的60%。
【变化二】原第二站内容拆分为第二站和第三站,为第二站考体格检查15分钟,分值20分,第三站考基本操作10分钟分值20分。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科目类别 | 临床执业医师 | |
比例 | 科目 | |
基础医学综合 | 13.33% |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解剖学、病理生理 |
医学人文综合 | 8% | 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
临床医学综合 | 73.67% | 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
预防医学综合 | 5% | 预防医学 |
科目类别 | 临床助理医师科目 | |
比例 | 科目 | |
基础医学综合 | 10% |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 |
医学人文综合 | 8% | 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
临床医学综合 | 77% | 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
预防医学综合 | 5% | 预防医学 |
注: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际阅谌萃?,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临床执业医师增考题量为80道,总分为20分;临床助理医师增考题量为40道,总分为10分??际阅谌菀栽郎恳绞ψ矢窨际晕被岚洳嫉摹兑绞ψ矢窨际源蟾伲ň乱窖?013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目前,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正确选择题)和B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五种题型。
A1 型题(单句型正确选择题):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正确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A2 型题(病例摘要型正确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1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正确选择。
B1 型题(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5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A3 型题(病例组型正确选择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相关问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
A4 型题(病例串型正确选择题):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3个~6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时陈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卮鹫庋氖蕴庖欢ㄒ允蕴馓峁┑男畔⑽?。
例:
(一)A1型题(单句型正确选择题)
细胞坏死的主要形态标志是
A. 线粒体肿胀
*B.核碎裂
C. 胞质嗜酸性增强
D. 胞质脂滴增加
E. 自噬泡增多
(二)A2型题(病例摘要型正确选择题)
35岁女性,3周前感冒伴咽痛,2周前已痊愈。近5天颈前疼痛明显,有低热来门诊。查体:T 37.8℃,皮肤无汗,甲状腺Ⅱ°大,右叶硬,明显触痛拒按,WBC 7.8×109/L,临床诊断最可能是
A. 甲状腺右叶囊肿出血
B. 甲状腺癌伴出血
C. 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
D. 急性化脓性甲状腺炎
*E.亚急性甲状腺炎
(三)A3型题(病例组型正确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35岁男性,因饱餐和饮酒后6小时出现中上腹疼痛,放射至两侧腰部,伴有呕吐2次,为胃内容物,自觉口干,出冷汗。查体:T 38℃,四肢厥冷,脉搏116次/分,血压10/6 kPa,腹膨胀,全腹弥漫性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肝浊音界存在,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消失。
1.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不应考虑的诊断是
A. 穿孔性阑尾炎
B. 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
C. 绞窄性肠梗阻
D. 急性胰腺炎
*E. 急性盆腔炎
2.患者经检查诊断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如行腹腔穿刺,可能抽出液体的颜色是
A. 无色清亮液体
*B.棕褐色液体
C. 胆汁样液体
D. 脓性液体
E. 血性液体
3.治疗方针应是
A. 胃肠减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B. 中药与针刺
C. 补液抗炎
*D.紧急手术
E. 纠正休克后手术
(四)A4型题(病例串型正确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18岁女性,2年来觉下前牙咬东西无力,近期牙齿感觉松动。检查下前牙松动Ⅰ度。牙龈红肿,有牙石,其它牙龈微肿。
1.采集病史重点了解
A. 有无外伤史
*B.家族史
C. 不良习惯
D. 口腔卫生习惯
E. 有无服药史
2.重点检查项目是
A. 牙髓活力
*B.X线片
C. 松动度
D. 外周血象
E. 牙周附着丧失水平
3.根据上述检查初步印象为牙周炎,有助于进一步确定诊断的检查是
A. 全身头颅X线
*B.龈下菌斑细菌学检查
C. 局部组织病理检查
D. 药物过敏试验
E. 内分泌检查
(五)B1型题(标准配伍题)
(1~2共用备选答案)
A. 血源性
B. 腺源性
C. 损伤性
D. 牙源性
E. 医源性
1.新生儿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A)
2.化脓性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D)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考生须知(机考)
1.考生在考前25分钟(第一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2.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应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铅笔刀,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室。对考生文具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在监考员启封试卷袋前,考场内准考证号为首位和末位的两位考生负责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签字。
3.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生,除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室??记?5分钟,考生可按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证件输入应注意括号和大小写),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规则和考生承诺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确认后,等待考试开始。
4.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5.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在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务人员的监管下,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问题,可举手询问。外籍或台湾、香港、澳门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使用普通话。
8.纸笔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回收、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核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机考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安排考生有序离开考室。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注:1. 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生请注意,计算机化考试跨题型不可回看。
2. 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儿科加试部分为计算机化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节选)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4号)
考生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该单元或者考站考试成绩无效:
(一)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在规定之外位置就座并参加考试的;
(二)进入考室时,经提醒仍未按要求将规定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四)未按要求使用考试规定用笔或者纸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按要求在试卷、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上正确书写本人信息、填涂答题信息或者标记其他信息,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六)考试开始30分钟内,经提醒仍不在答卷上填写本人信息的;
(七)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八)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室的;
(九)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十)在考室或者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十一)同一考室、同一考题两份以上主观题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的;
(十二)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一)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记载医学内容的材料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三)将试卷、答卷或者涉及试题的作答信息材料带出考室的;
(四)故意损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设备、材料的;
(五)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一)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电子作弊工具的;
(二)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三)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交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等考试相关材料的;?
(四)拒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秩序的;
(五)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的;
(六)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
(八)填写他人考试识别信息或者试卷标识信息的;
(九)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一)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对外进行通讯、传递、发送或者接收试卷内容或者答案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考试环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考前非法获取、持有、使用、传播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组织作弊行为。
第九条??考试结束后发现并认定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参与有组织作弊,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校医学生参与有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已经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再予以注册。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处理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通报,并建议给予其相应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涉考内容)
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考试过程中,实施以下行为者,将受到刑事追究。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还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参考2020年:
由于疫情原因,各地区考生在参加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需要提供健康申明承诺书及其他材料,以黄山考区为例(各地区不一致),供大家参考: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黄山市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考点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和共同生活的家人或家属,近14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
二、我和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三、我和共同生活的家人或家属,近14天内没有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国外入境人员。
四、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考点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五、本人承诺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考点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考生)签字:
2020年 月 日
临床医师医学综合考试成绩一般是在11月份进行查询,由于2020年全部类别改为计算机考试形式,因此公布成绩会比以往早,大约会在9月底公布笔试成绩!
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证件编号查询成绩,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临床医师二次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是在12月底,各位考生可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医师二次笔试成绩查询!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当地卫计委和中公医考网!
各位准备参加临床医师考试的考生,可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临床医师成绩查询,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
临床医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国家医学考试网
1、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查询需要什么证件?
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查成绩过程中,这两个是必填选项。所以,请各位考生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免丢失准考证给成绩查询造成影响。
2、系统瘫痪怎么办?
医师成绩查询系统开通第一二天,由于查分人数众多,可能造成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系统网络故障,请各位考生不必着急,可避开高峰时间进行查询,如果着急的话可以拨打查询电话查询(010-59935001、59935002、59935003、59935004)
1、医师电子化注册激活个人账户,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2、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信息确认,提交纸质材料集中办理。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各省市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不同,请各位考生关注中公医考网获取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领取资讯!
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提供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想获取更多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注册的即时消息,请大家持续关注医学考试网!
备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